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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小说网 > 血嫁 > 095:算了
 
  益州离凉州并不算太远,属于西凌一个不大的州郡,商业不算很发达,与繁华的凉州相比,差得还太远,这里唯一出名的就是瓷器,有着大大小小的窑场,其中梅窑、冰窑、烙窑最为出名,冰窑后来发展为官窑,把最好的瓷器送到宫中。

  这几年,继这三大窑之后,又崛起一个平窑,我细细看过平窑的瓷器,无论是质量,还是花饰,都不比其他窑差,只是受到其它窑的打压,还没有打出名堂,如果我从那里拿货,价钱一定要比我之前从梅窑拿的货要低,所以对这次益州行,我期望很大。

  这几天天气很好,海上也风平浪静,我们十分安全地上了岸,然后转骑马去益州,益州我不是第一次来,所以对路很熟悉,为了缩短时间,我连哪有近路都打听得一清二楚,所以很一路上并没有浪费过多的时间。

  现在凉州的商业地位越来越重要,即使没有盐矿,我在凉州也算得上举重轻重的人,尤其我的茶园名声大震之后,但我还不至于把自己当一个人物,但没想到一踏入益州的土地,平窑的老板出来迎接,不可谓不隆重。

  胡老板长得其貌不扬,但那双眼睛却透着睿智的光,举止得体,自有他的一份从容,我们中午到,胡老板已经在福星酒楼点了酒菜,酒是好酒,菜是好菜,在酒桌上胡老板也十分殷勤,替我们想得很周到,这是一个异常细心的男人。

  其实我并不想吃他这一顿,俗话说拿人手软,吃人嘴软,这顿如果吃得太丰盛,呆会压价的时候,压得太低,总有点心虚的感觉,所以吃完他这一顿,我又硬塞上一样见面礼,这样大家就扯平了。

  酒足饭饱,胡老板带我们参观他的窑场,这样实地去考察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我心里有点兴奋,窑场依山而建,窑长一千五十米左右,长得就像一条巨龙,看起来很有气派,窑口出还放着很多泥坯,我做了那么久的瓷器生意,倒是第一次进窑场,所以一切都显得十分新鲜。

  前段时间平窑送来了几件瓷器,质量之好让我折服,但来到这窑场心就被震颤了,我可以保证这平窑的技术已经远远超越那几个官窑,平窑的瓷器种类繁多,主要分了四类,第一类是造型粗重厚实,颜色大都是蓝中带黑,略显粗犷,有老百姓日常生活需要的大罐、大盘、碗等等,制作不算很精美,所以价钱也低廉,比较适合一般家庭。

  越往里走,出产的瓷器就越精美,胎质、釉层变得精细,粗犷朴素的风格往奢华精致转变,图案也越来越丰富,有怒放牡丹,葱郁小草,蜂蝶双舞,莲池鸳鸯,傲风霜的松竹梅,八仙人物,双凤、云龙,海兽,就连犀牛、麒麟也不少见,精美绝伦,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图案之上还有一些吉祥字样,这些价格应该高一些,为富贵之家所喜。

  再往里走,瓷器的风格从刚刚的浓艳转到淡雅,图案渲染用淡笔,显得浅淡雅致,带有水墨画的风格,古雅淡幽,特别耐看,但让我震撼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平窑竟然烧出了白瓷,看着那晶莹如雪的颜色,我简直是爱不释手,撼动了我的心灵。

  记得年幼时,我指着皇宫那些精美的瓷器问外公,为什么没有白色的?外公说如果我喜欢白色,他送一个白玉碗给我,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一只白玉婉有多珍贵,喜滋滋地拿走后,不小心掉了下来,碎了,因为外公几乎天天有赏赐,所以我不是很心疼,扔到了垃圾推,如今想想,真是心疼到极点。

  “这是白瓷,据我所知,天下所有窑场还没有这个技术烧出白瓷。”胡老板说,言语之间颇为自豪,他此言非虚,这洁白如雪的白瓷我第一次见,但我知道这窑场与我昔日的茶园遭遇了相同的问题,那就是还没有打开局面,尤其这白瓷尚未面世,能不能为广大百姓接纳,还是一个未知数。

  “胡老板此言非虚,这白瓷在下的确第一次见,正因为第一次见,不知道销路如何?所以心中忐忑。”我将内心的欣喜压了下来,淡淡地说。

  “罗爷是识货之人,这白瓷光鲜洁净,有如白玉,销路不可能不好?”

  “这却很难说,百姓多喜欢大红大紫的颜色,这白色看起来不吉利,能接受的人有多少,现在还不敢下妄言。”我不露声色地说。

  “是不吉利,还是高贵洁净,还不是罗爷的一句话?白玉有如此色,但却是稀世之珍,罗爷你说是不是?”

  “可瓷器终究不是白玉,就是不知道产量是多少?价位如何?如果价钱合适,我倒愿意赌一把。”、我一边说一边拿起一个白瓷碗细细看了起来,这质量真的不错,还有一些以白色为衬托,辅与其他图案,绚烂而不俗气,典雅而不粗俗,应该为广大文人雅士所喜,文人好附庸风雅,名门富贵之家好攀比,只要打响名堂,销路不成问题。

  “在下已经在望江楼订了房,我们一边用饭,一边详聊,罗爷这边请。”这家伙还真热情得很,又请我吃饭了。

  “我本想安排几位高大的美男做伴,但我这小小的窑场老板,还是不敢在冷少头上动土,美男换上美酒,希望罗爷赏面。”胡老板说这话的时候,我正喝着茶,我差点就喷了,怎么无端端又扯上那家伙?弄得我的额头凿了一个冷字似的?

  胡老板说完朝我杯里倒了一杯酒,这酒十分香醇,起码有上百年了,这酒楼应该拿不出这样的好酒。

  “这是在下珍藏已久的百花玉露,这酒坊主遭遇不测,这酿酒方法已经失传,这酒已经为数不多了。”

  “这么珍贵的酒,我怎好意思喝?”我笑着说,其实他这酒我真不大愿意喝。

  “好酒待贵客,今日罗爷到,这酒算是找到知音了。”这家伙的嘴巴真甜。

  “我这白瓷产量不多,并不是我这个窑场没有这个能力,而是物以稀为贵,但凡随处可见的东西,都卖不到一个好价钱,这个白瓷要比青瓷工序更多一些,所以价格要比青瓷偏贵一点,但罗爷是行家,应该知道这个价钱已经很公道。”

  胡老板声音平稳,态度诚挚,接下来说得一句比一句好听,尤其将这白瓷的前景描绘得无限好,让人心动。

  “我这人喜欢爽快,如果这价位能降三成,我也不怕赌一把,将贵窑的白瓷全包了,不知道胡老板觉得怎样?”我笑着说。

  “胡某也喜欢爽快之人,但罗爷在价格方面却一点都不爽快,价钱低三成,我这白瓷的价位连青瓷都比不上,我每年所挣的银两连工钱都不够,这生意我就是想做也做不成,别的都能谈,但就是价格已经很实惠,实在无法再低。”

  “这工艺如果掌握了,难度并不大,就如酿酒,方法掌握了,倒也差不多,工钱还占不了你利润的十分一,虽然我没有窑场,这瓷器的利润我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点的。”

  “胡老板不难找到下一个买家,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包下你所有白瓷,也不是所有买家都有实力让这白瓷名扬天下。”我说这话的时候,倒有几分豪迈。

  “胡老板今日能邀请我过来,应该是经过一番衡量,我全包了你窑场的白瓷,如果成功,我做的是独家生意,谁要白瓷都只能从我这里拿,价格完全由我控制,如果打开门路,的确可以狠狠挣一笔,但如果销路不好,打不开市场,我每年亏损的银子也是庞大的,冒着如此大的风险,我要求降价三成也不是什么过分要求,胡老板你说是不是?”我慢条斯理地说道。

  “商人逐利,胡某目光短浅,没看长远,只守着眼前的利益,不要说降三成,就是一成也不行,我这个价格已经极限了,罗爷,请喝酒,即使白瓷这生意没做成,我们也有上好的青瓷,我们平窑的名气没有梅窑好,但质量比它高,尤其价钱要公道,罗爷不妨试着进点货。”这家伙是老狐狸,硬是不肯松口。

  “这酒的确是好酒,只是我不胜酒力,消受不了这么好的酒。”这酒入口香醇,但却烈得很,虽然没有七步醉那么厉害,喝多还是不行,生意没聊成,人不能先倒了。

  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着瓷器,开始了漫长的价格拉锯战,其实我的目标是他的价位能降一成,只要能降一成,我立马跟他定契约,如果不肯降,我估计我还是肯要的,因为他的价开得并不算高,尤其是这白瓷的确是好东西。

  “这样吧,我作最后的退步,只要你每一个品种的价位降一成半,这事就这么定了,要不今日我可能真的要白吃胡老板这一顿了,日后胡老板到凉州,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我说得坚定,胡老板低头沉思,有点犹豫不决,看他这样,我知道降一成,应该是有戏了。

  “这茶差不多凉了,我去叫小二去换换,顺便再添几个菜,罗爷稍等。”一会之后,新菜上来,茶水也热了,而胡爷脸上的犹豫之色没了,人显得更加从容了。

  “罗爷,我不是罗嗦之人,价格只能降一成,这是我们的底线,如果你能接受,那就喝了这杯,祝我们合作愉快,如果接受不了这个价格,可以考虑一下我们的青瓷。”虽然胡老板的声音还是很温和,但语气却坚定得很,似乎没有什么再能撼动他一丝一毫的心意。

  出去一趟回来,就考虑得那么清楚了?他刚刚不会是出去请示什么人了吧?这让我有点怀疑这个胡老板,并不是平窑的真正老板,但谁是老板有什么关系呢?最重要是有利可图。

  “一成我勉强可以接受,但我需要你们送货到我们凉州,这个可以吧。”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如果可以省去,那再好不过了,没想到这次胡老板倒很爽快答应了。

  接下来我很爽快地定了契约,给了订金,一切尘埃落定之后,我还用比较优惠的价格拿了一批青瓷,所以一路回去的时候,我的心情特别的好,开心地哼着小曲,为了能尽快回到凉州,我抄近路走。

  这些山路虽然偏僻颠簸,但却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我这次带了十五位侍卫,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回走,偶尔我说几个荤段子,逗得他们哈哈大笑,就连严肃的老牧,也禁不住笑了,倒过得不沉闷。

  晚上路过大青山,山路颠簸,山的两旁长满了树木,黑压压的,晚风虽然刺骨,但却带着大自然特有的气息,舒服得我想伸伸懒腰,就在这时天上传来一声凄厉的鸦叫,让人的心一凛。

  “主子,有点不对,往回走,立刻。”老牧突然脸色一变,我不敢多想,立刻扯马头转身,训练有素的侍卫立刻护在我的四周,但还是迟了,漫天飞箭如一张网向我们罩下来,劲道很大,发出飕飕的声音,寒了我的心。

  众侍卫为了保护我,有好几个中了箭伤,我们刚逃到射程之外,山上的人冲了下来,后面也有人围了上下,我们一下子被人包围起来。

  我一看,天呀,居然有六十多人,是我们的几倍,而我身旁的小冯,身上中了七八箭,鲜血染红了他的袍子,看得我的手都抖了。

  “哪条道上的朋友,如果求财我们有话好说。”我压心头的慌张平静地说。

  “杀,不要留活口。”此话一出,我的心吓得差点停了呼吸,这么多年,虽然历尽千辛万苦,但却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般,闻到死亡的气息。

  “保护主子突围”众侍卫护着我,猛朝东边攻去,那种感觉就像一群垂死的鱼试图要冲破一个缺口,我扯着马儿往外冲,刚冲破包围,又有人追了上来。

  “杀——”老牧一声怒喝,带着豹子般力量,当我的剑刺入一个黑衣人的胸腔时,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我的手抖了,整个心神为之滞,这是我第一次杀人,剑入肉那瞬间,我脑子一片空白。

  “主子,小心——”也就走神那么一瞬,一把带血的大刀,朝我的脖子砍来,好在老牧发现得早,一刀刺入那人的胸腔,大刀应声而落。

  “主子,别怕,今天他们是拿你命的,不是他们死,就是你死了,跟他们拼了。”老牧一把将剑抽出来,那黑衣男子滚烫的血溅了我一身,但我却无端打了一个寒颤,我不能死,我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

  “杀我者死——”在生命面临威胁那一瞬间,我忘记了害怕,挥舞着我手中的,与黑衣人搏斗起来,森寒的剑染上了猩红的血,老牧和众侍卫打了一下眼色,试图护我冲破拦截,但对方人多,始终不能如愿。

  “主子,小心——”年轻侍卫小庆帮我挡过背后一剑,但却来不及避过自己身后的致命一击,当冰冷锋利的穿破他的胸腔时,他还奋力帮我踢翻了一个黑衣人。

  “啊——”我凄厉地喊了一声,朝那个杀小庆的男子一剑砍去,这一剑迅猛无比,黑衣人与小庆同时倒在血泊中,但我们的人还只剩下七个,并且身上都受了伤,而他们还有三十几个,寒意像这冷风一点点渗到四肢百骸,死亡原来离我那么近。

  “罗爷——”就在这时,马蹄声响,三个男子冲了进来,我认得他们,是冷凌风的手下,他们怎么在这里?心一下子安定了不少。

  “冷大少不放心罗爷,要我们沿途保护,没想真的遇贼了,哪条道上的朋友,我们是凉州——”

  玄戊的话还没有说完,黑衣人已经动手了,这群黑衣人目光冷漠嗜血,出手毒辣狠绝,个个武功高强,不为钱财,只要人命,是谁要将我置之死地?但此时我根本无暇细想,新一轮攻击又到。

  身上的衣袍已经被血浸湿,嘴角有了血的腥味,我的肩膀中了一刀,鲜血喷涌,那一刻不感到痛,而是感到恐惧,那群黑衣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但那嗜血的眼睛就像一头头狼,我们的人又倒下了五个。

  “杀——”突然老牧一声怒吼震彻山林,我回头一看,两把剑直直朝伸向老牧,一把从后背穿过,一把从胸膛插入。

  “老牧——”我大喊一声,回头去救,但已经来不及,长剑穿破老牧的身体,鲜血汩汩而出,老牧轰然倒下,倒下的时候还砍了一个黑衣人的手臂。

  “主子快走——”老牧说,身上又被补了一刀,我悲愤交加。

  “罗爷快走——”玄戊突然从身上一抓,一包白色粉末撒向众人,趁众人混乱之际,我发疯地扯起马儿走人,但身后马蹄疾疾,追兵又将至,我惊慌地回眸,正好看到玄戊轰然倒下。

  我哭了,一边哭,一边发狂地向前逃命,我这辈子从没如此恐惧过,即使被秦剑扫出门,我也只是恨与茫然,但今夜我真的怕了,痛了,怕的浑身颤抖,痛得哭了,手中的马鞭猛地抽打着,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追到,不能让他们追到,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马儿受惊,慌不择路,在黑夜中发狂地奔跑,我紧张得手心出汗,突然马儿一声凄厉的长嘶,前脚竟然踏入了一个石窟窿里面,我整个人从马上抛了下去,重重跌在石头上,我顾不得疼痛,赶紧回头拉马,但马儿双腿竟然折断了一般,抬不起来,我慌乱地往山上爬去,但还没爬到一小半,已经被人团团围上,原来绝望的感觉是这般。

  “无仇无怨,为什么杀我?就是死你也要让我死一个明白。”黑夜中,他们如狼一般的眸子冷漠而无情。

  “我们奉命行事,本想赏你一个全尸,但主子要将你的头颅带回,得罪了。”听到这话,我的心猛地收缩,再不说话,突然出手,抢占先机。

  我一脚踢翻为首黑衣人的同时,大腿被刺了一刀,鲜血涌了出来,我死死支撑着,即使全身已经疲软无力。

  我也不甘就这样被杀,浑身爆发前所未有的力量,八个人我击毙了五个,但当那把森冷的剑穿胸而过的时候,我终于没了支撑,轰的一下倒了下去。

  那一刻我脑海纷乱复杂,闪过了很多人和事,有爹娘,有秦剑,有冷凌风,老爷子,小叶,秦剑说楚合欢,你早该死了,爹娘说,一会就不痛了,冷凌风说你又不回来?小叶说……

  耳畔突然响起了马蹄声,谁来了?还有谁来,估计是幻觉。

  睁开眼的瞬间,我看见靠近我的黑衣人再次拿起他的剑,朝我脖子砍来,即使知道自己要死了,但当森寒的刀逼近脖子,我的心还是一阵收缩,我闭上了眼睛,死都不能全尸,这种感觉是那么恐怖。

  “叮当”耳边响起了刀剑激烈的碰撞声,我的脖子只感到一阵寒意,但却没有疼痛感,我睁开眼睛,一个高大的白衣男子,正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插入黑衣男子的胸膛,动作快而狠,我想看清他的脸,但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

  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一间小木屋,四周很静,能听到潺潺流水声,我动了一下,钻心的痛,我竟然没死?心中说不出的庆幸,但想起那十几个惨死的侍卫,心中难过得很,眼睛发热,很想哭。

  “醒了?”这时走进一个高大的男子,容貌普通,我并没有见过,但却有着一双摄人心魄的蓝眸,是古夏国的人。

  “是公子救了我?”我问,声音很低,整个人显得很虚弱。

  “记得谁是恩人,看来死不去了。”他低着头弄药粉,我看不见他的脸。

  “看在你救我一命的份上,你坑我那两万两黄金的事就算了。”我低低地说,说话的时候扯着伤口有点痛,他的身形一僵,果然是他,一次换一个样,这易容术倒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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