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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小说网 > 柳欣妍唐敬言 > 第114章 富在深山有远亲(二)
 
于女子而言,及笄并不是件小事,及笄了,便意味着长大了,可以嫁人了。

想着女儿及笄不久之后便是婚期,季敏心中复杂得很。总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好像片刻之前,女儿还尚在襁褓之中,这眨眼间,就已经快要嫁人了。

在作为长辈的季敏眼中,唐敬言是不如何润清的,但对比柳荣贵,唐敬言却是要强得太多了,至少他有护住妻小的能力,且有男子应有的担当。

“收拾一下,咱们出趟门。”

柳欣妍近来的日子过得特别简单,陪元宝玩,等着唐敬言来。因为有时候唐敬言会提早过来,怕他来的时候扑空,所以柳欣妍基本不出门。至于季敏,要在家照顾柳荣贵,近来也几乎不出门,连一日三餐的食材都是托隔壁蔡大娘代买的。

“出门?出门做什么?”

季敏伸手摸了摸柳欣妍的发髻,固定发髻的是再简单不过的木钗和发带,“要不是蔡大娘提醒,娘都没发现,你这也太素净了。”

蔡大娘家的情况比柳家还不如些,倒不是他们家的男丁也和柳荣贵一般不上进,尽会败家,只是蔡大娘家和大多数人家一样讲究多子多福,这人口多了,自然要先保证温饱,至于首饰什么的,是在能吃饱穿暖还尚有余钱的前提下才会考虑的。

柳欣妍抬手摸了摸那根瞧着不显眼其实很合她心意的木簪,虽然可能瞧着不值什么银子的模样,但那是唐敬言亲手做的。唐敬言刚开始动手的时候,她和元宝都以为那是他弄给元宝玩的。

“素净点儿也没什么不好的,不论是金钗、银钗都太重了,压得脑门疼。”

季敏被她这话逗笑,“一根两根的,能重到哪里去?”

一根两根的确实不算什么,多了可不就重了吗?多的时候,脑袋都有点儿抬不起来了。

按照柳欣妍的本意,首饰是越简单越少越好的,但她嫁的人是唐敬言,太多的妇人,他们的男人比不过唐敬言,她们就想在这上头赢她,好像赢了她,她们的夫君就算赢了唐敬言一样。

不想让人误会唐敬言小气,苛待她这个发妻,有那么一段时间,柳欣妍的脑袋和脖子算是遭了大罪的。当时她也不知道是脑子里头哪根筋搭错了,别人金光闪闪的,她就要更金光闪闪,也不管同时戴那么多金钗,金簪,金步摇的,看起来有多蠢,反正只尽力往脑袋上用。

后来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改回来的呢?柳欣妍面上闪过一丝疑惑,脑袋又开始闷闷地疼了起来。

见柳欣妍伸手按住了上回被她打的地方,季敏紧张、愧疚得不行,“妍妍,怎么了?可是头又疼了?快,娘先扶你回屋去躺着,然后娘去找大夫。”

“娘,我没事。”听她娘说要找大夫,柳欣妍只觉得嘴里泛起了一股子苦涩味道,那位老大夫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每回她醒过来,都觉得嘴里特别地苦。

“我就是一想到金钗就脑门疼。”

“别胡说八道!”季敏认定柳欣妍是为了替她省银子,这才假装说不喜欢金钗的,“娘身边确实没有太多银子,但给你买根金钗的银子还是有的。妍妍啊,你马上就是大姑娘了,做娘的也该给你打扮打扮了。”

“娘,我是真不喜欢。”柳欣妍看了眼家中所谓的库房,里头收着唐敬言那天送来的聘礼,刘媒婆唱礼单的时候她听了两句,其中并不乏金银玉器,若她真当喜欢这些,便是现在拿出来戴上,唐敬言也不会说什么,大约还会高兴。

想着唐敬言会高兴,柳欣妍开始十分认真地考虑,要不一会儿就从里头挑两根细的出来簪上。

顺着柳欣妍的目光,季敏也大约明白了她眼神之中的意思,“那不一样。”

“娘,敬言既然送过来了,那些东西就是我的了。您好好看看女儿,女儿的脑袋瓜这么秀气,用太多首饰是不是反而显得俗气了?至于您的银子,还是留着吧,元宝还小,以后要用银子的地方还很多。”

“我们家虽然不如唐家富贵,但也不是贪图女儿聘礼的人家。这些聘礼,他们怎么送来的咱们家,你出嫁的时候就怎么给他们带回去。就算以后这些都是你的东西,你现在也不许拿出来用,听到了没?”

柳欣妍最后还是被季敏带出了门,不过这回除了添置首饰之外又多了个理由,据说越是家大业大的人家,越不喜欢新媳妇到处乱窜,换而言之,柳欣妍出嫁了之后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出门了。

到处乱窜?柳欣妍捂了捂脸,她那还不是因为要顺着他们家宝宝吗?

珍宝轩中,唐敬言面色柔和,似是很满意手中新做出来的首饰。应唐敬言的要求,琼娘重新改了浇注金钗的模具,本来纤细的金钗变粗了不少,这样一来,唐敬言的一锤子下去,并不会将之锤成金片,瞧着倒是和琼娘的手艺相差不远了。

林枫看了眼自己手中的半成品,再对比了一下唐敬言手中的成品,小小声道,“大,大人,您那个……”唐敬言目光一扫,林枫到了嘴边的话立马变成了,“做得真好。”就是好像有点重?

在唐敬言停下打磨的动作之后,琼娘先是松了口气,想着终于可以把这位执着的大人给送走了。但瞧见林枫手中那个‘小巫’之后,琼娘还是斟酌着开了口,“这位大人,您这回做得确实很不错,不过……会不会太重了点儿?”小姑娘纤细的脖子能承受得住吗?

琼娘想得颇远,脑中已经闪过这玩意被戴上某位姑娘的脑袋之后,她那脖子应声而断的恐怖场景。

唐敬言上下动了动手掂了掂,用一种颇怀念的语气说,“她就喜欢这么重的。”

平心而论,如果有人送她这么大一块金子,她也肯定不会不喜欢,不过琼娘还是觉得她亲手做的比较适合插于发髻之间,而唐敬言做的这个,可以放在梳妆台上当个金摆件,因为实在太实沉了。只盼着,那是个虎背熊腰的小姑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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