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东临市的气温有些反常,即使在夜晚温度也不是很低,灰蒙蒙的天空,折射着路灯的昏黄灯光,显的清冷黯淡,让人看了心情都好不起来。
宋怜之坐在住处屋顶上的破沙发上发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他沉思。
“怎么样,大作家。最近有没有什么作品面世啊?”
宋怜之转头看看刚刚回来的张裕坤。沉默了半响,问道:“你不累吗?”
“不累。今天活不多,就是货到的有点晚,所以到现在才回来。前几天可真是有点累。时间长了不干活,猛的一出手,还真有点扛不住。不过这几天好多了。”
宋怜之又撇过头去,不再接话,张裕坤便知道,对于他的小说依旧没有头绪,也不想再打扰他,起身刚要走,宋怜之突然开口道:“我刚才构思了一个小说。不知道行不行。”
“哦?”
张裕坤等着宋怜之接着往下说。宋怜之又犹豫了一会。
“是个短篇的。我想先写个短篇的投到杂志社试试,如果效果可以,再考虑写长篇的。”
“我支持你,这样不错。”
“不过我觉的这个故事好像有点扯淡,所以还拿不定主意。”
“你说来我听听。”
“故事讲的是一个男人的女儿被人拐走,他和妻子大吵了一架,吵架的时候不慎跌倒而昏迷不醒。男人的家人怕他的妻子勾起男人悲伤的回忆,影响他的伤情恢复,将男人的妻子安排的另一个地方居住。谁知道这个男的竟然成了植物人,一昏迷就是两年。有一次男人的弟弟带着自己半周岁的儿子来看他。结果小孩的啼哭居然唤醒了男人。就在家人都以为看到希望的时候,才发现男人失忆了。而就在这个时候,警方破获了一起拐卖儿童的案件,男人的女儿被找回来了。全家人为了唤醒男人的记忆,就导演了一出戏,最后成功的唤醒的男人的记忆,他又和妻子和好如初。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张裕坤双眉紧皱,显出一副听的很入神的样子。
“吵架了,摔倒了,失忆了,成了植物人,昏迷了两年,然后女儿回来了,然后全家人一起导演了一出戏,又唤醒了他的记忆。嗯,有点意思,结尾倒是挺大团圆的,适合大多数人看。不过是不是有点复杂了?干嘛非要成为植物人呢?不能直接苏醒,然后失忆,然后一家人唤醒他,干嘛要兜个圈,非要让他弟弟儿子的哭声来唤醒他?”
“是这样的,一般被拐卖小孩的肯定都很小的,基本在三岁以下,大了不行。可是我后面设计的剧情,又有男主小女儿的故事。考虑到男主的女儿被拐的时候还小,就只好让男主在床上躺个两年,等到他女儿大的时候,再醒来。这样男主的女儿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加入到后来全家人导演的戏里去了。”
“不要小孩加入不行吗?”
“当然不行了,这小女孩可是主角。我设计了大量的故事情节在她身上,去掉就不好玩了。”
“你是想通过小孩来博眼球?”
“胡说什么呢?我是想体现小孩的可爱,激起大家的爱心好吧?”
“我觉的弯绕的太多不好,大家看起来费劲,理解起来麻烦。你知道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聪明,想的通这么复杂的事情的……”
张裕坤的一通话说的宋怜之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哪有多聪明,我要是聪明也不会坐在这里了。”
“那是,早不在这里了。你看这样行不行:就不写男主女儿是被拐卖的,只是短暂的失踪。等夫妻两人吵架,男主摔坏的脑袋以后,小孩又找到了,你看怎么样?”
宋怜之想了想,拍手道:“这个好!这个好!”
张裕坤被宋怜之连说了两个好,说的也有些得意洋洋的。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好在哪里。
“这能反应社会现实啊!现在的人很多都是这样,为点小事,就吵的不可开交。人一时冲动,往往会犯下非常严重的错误,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样的故事就是要告诉人们,遇事要心平气和,团结一致,想办法解决,而不是争吵。你看大吵一架,脑袋都摔坏了,结果是个误会,小孩只是失踪了一会儿,又被找到了,这个架吵的不是亏大了?”
张裕坤笑了笑。
“你说的是有那么点道理,就怕人家不爱看你这说教的东西。”
“我不说教啊,我还是重点写一家人如何唤醒男人的记忆,着重展现小孩子可爱的一面。”
转念想想,宋怜之又说:“你也挺不错嘛,蛮有想法的。”
“那当然!”
宋怜之笑了笑说:“我差点忘了,你的歌都是你自己作词作曲,也是个文艺小神童啊!”
和张裕坤在一起呆久了,宋怜之也学会像他那样开玩笑。张裕坤“哈哈”一笑:“要不要我高歌一曲,给你助助兴?”说着起身取来他那封尘已久的吉他,用力弹奏起来,扯着嗓子吼道:“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
“真要命,别唱了!”
张裕坤不再疯吼,他轻轻抚着吉他弦,时不时拨动一下,发出轻而短的音律,配合着微风冬夜,显出一副抒情的画面。
“我在想,这样可不可以:就是男主一家人导演了一出很感人的戏,但是并没有成功的唤醒男主的记忆,却加深了男主夫妻两人的感情,然后一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怎么样。”
“可以啊,过往的记忆也未必就好,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行了。”说到这里,张裕坤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悲凉,他想到了自己的女友,在另一个城市的钱玉玲。张裕坤到宋怜之所在的家具公司上班已经有半个月的了,干的是家具安装的工作,工作比较辛苦,而且最近公司里的效益不好,业务量下滑,张裕坤感到自己前景有些堪忧,让他有些心烦。加上钱玉玲三天两头的来电话,问他工作如何,说她的父母如何劝她去那个追求她的同学所在的城市上班,更让张裕坤郁闷无比。所有的这一切都让张裕坤深深的感受到,“无可奈何”四个字的含义。为了不让宋怜之觉察他心事,张裕坤又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写?”
“现在就写。”
“嗯,好。不过现在时间不早了,你不休息吗?明天不用上班吗?”
“今天的事,今天就做。趁着现在灵感正好,赶紧写下来,免的明天又想不起来了。”
“好!男子汉大豆腐,就是要这样!为了不打扰你写作,我就先睡为敬了。你慢慢写啊!”
对于张裕坤这样插科打诨的行为,宋怜之早已习惯了,一笑了之,也不去理他。
第二天早晨,夜里睡的很晚的宋怜之反而比张裕坤起的更早。洗漱完毕之后,两人一同去公司。在路上,张裕坤问:“写好了?”
“没有。”
“哦。”
“比较烦躁,想的时候挺好,写起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好多地方感觉不够完美。”
“万事开头难,刚开始肯定没那么顺利的。慢慢的就好了。你也别要求太高,先写出来。然后再改吗。像我想歌词的时候,就是先写出来,然后再慢慢改。写好了以后,就着歌词哼,觉的什么调好听,就定什么调,慢慢的一首歌就作好了。”
“喝,这么简单吗?”
“那应该有多复杂呢?这可是我的独门秘籍,你可不要到处宣传去。”
“你呀,老是异想天开,我宣传你这个干什么?”
“其实也不是我的独门秘籍,大部分都是我那几个师傅教我的。他们都是从音乐学院毕业的,有人自己写歌,我就跟着学。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先定调,写曲,再写歌词,我反的来,先写歌词,写的倒不错。他们说我写的比他们的都好呢。”
“所以说你是文艺小神童啊!”
到了公司以后,张裕坤被安排到客户那里安装家具,和他一起去的是公司里的另一个老师傅孙友德。公司的所有业务人员早晨八点准时要开晨会,照例是销售部经理讲几句话,激发一下员工的工作激情。晨会很短,只有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散会之后,业务员们各自出发,去联系客户,争取订单。
宋怜之已经跑了近一个月的业务了,只签了一个订单,卖出去不到五千块的东西,这个月只能拿保底工资了。在这一个月里,每天他碰了无数次钉子,听无数个人对他说NO,以至于他每次拿起电话,手都有些哆嗦。现在他最怕听到的三个字就是“不需要”,那种感觉实在糟糕。
不过跑了一个月的业务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宋怜之看见了很多以前从未注意过的嘴脸,面对毫无恶意的宋怜之,这些嘴脸从不吝啬地把最具攻击性的语言分享给了他,实在受益匪浅。宋怜之也因此知道了一些偷奸耍滑的法子。业务员这个职业,说白了全靠自觉,能不能提升业绩都看自己。今天懒,不想去了,找哪里猫一天,完全没人知道。回去的时候,随便去抄几个电话来,说是客户的,回去糊弄过去就算干了一天活。像这样跑业务的,每个拿死工资的业务员,大有人在。这事宋怜之也干过,他就在某个大型商场里逛过几次,但每次都有种良心上意不去的罪恶感。青春如此虚度,实在不该。
渐渐地,宋怜之更加坚信:自己不是跑业务的料。他也不止一次地听人家对他说:人人都可以成为一个好的业务员,只要你肯干。但宋怜之心里清楚,他对挣多少钱,没有太大的欲望,他想的更多的是,如何写出一本书,如何让别人认可自己的才华,如何像鲁迅、李白、欧阳修那样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一个不想挣钱的人,如何能做的好业务员?
走出公司的大门,宋怜之感觉煎熬又开始了。日子并没有比以前强多少。他不清楚为何又一个火坑跳到了另一个火坑。
真是倒霉!什么时候才能实现理想,不用再受这罪呢?
这时宋怜之的同学兼同事吴旭从后面追上他。
“走,今天带你去见个人。”
“什么人?”
“去了你就知道了。”
转了两趟公交车,吴旭带着宋怜之来到一个高档小区里。
“来这干嘛?”
“见一个人啊,不是告诉你了吗?”
说着吴旭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哎,郑先生,我们到楼底下了。你在那栋?哦,七栋1702号是吗?好……我们马上到。”
挂了电话吴旭才告诉宋怜之:“这个人是个网络作家,很有名的,我上次偶然的机会遇到的,要了他的电话,我跟他说我一个朋友也要写作,要过来跟他学习一下经验。说了好多好话,他才答应我带你来的。”
“你怎么不早说。”
吴旭以外宋怜之要感谢他,笑道:“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吗?”
“我不想见他。”
这到大出吴旭的意料。
“哎呦喂,人家大作家,网络名人,肯见你就不错了,你怎么反而不想见他了呢?”
“谁让你不早说呢?”
“真是好心当作驴肝肺,我也是自作多情了。”
被吴旭这样一说,宋怜之也有些过意不去:“算了算了,来都来了,见见吧。”
“你现在还什么没写呢,就这么牛气,以后要真的出名了,眼里哪还有我们这些人?”
“我也不是那样的人!我就不知道他是些什么的,要是那些写小白文的,我宁愿不见。”
“你甭管人家写什么的,人家写东西有人看,能挣到钱,就比你成功。你就要向人家学习。”
宋怜之本来想反驳,可是看吴旭满脸不高兴,也就只好忍住,跟着他来到七栋1702。吴旭敲门,来开门的是一个年轻人,看样子不到三十,留着长头发,带这高度近视眼镜。
“吴经理,你好,屋里请。”
进到屋里,宋怜之环顾四周,不大的客厅里,到处都丢着书,椅子背上,沙发上还挂着几件衣服。
吴旭说道:“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那个想写书的朋友,宋怜之。这位就是著名网络作家郑客远,网名山野龙刀。”
郑客远请两人坐,然后问宋怜之:“你打算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宋怜之回:“我想写社会写实类小说。”
郑客远端来两杯茶,放在两人面前:“社会写实类?为什么想要写这样的小说?”
“我们这一代人活着辛苦啊!感觉现在没有什么小说反应我们现在的真实社会。我想写一部反应我们这一个阶层人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的小说。”
郑客远笑了笑:“你是想网上发表呢,还是投给杂志社?”
“都可以吧?”
郑客远摇摇头:“不一样的,这两个载体的读者群体不一样。你这种小说投到杂志社去,还可以,他们能接受这样题材的小说。但他们对文章的要求比较高,要求文笔细腻,调理性好,说白了就是文章不好,他们不会用的。网络小说倒是要求低点,反正大家看这个都是为了消磨时间,图个乐,所以也就没那么多要求。不过网上的读者,对于社会写实类的书,大多不太感兴趣。不好写。你还擅长写什么类型的?”
宋怜之被当头泼了盆冷水,心里很不舒服。
“我想奇幻类的小说,我也可以试试。”
郑客远就是写奇幻小说出名的,听到眼前有个从来没写过书的人,也想要写奇幻题材的小说,立刻显的有些不屑。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当初也是从零开始的,只是尝试着写书,谁知道真的一举成功。
“奇幻的可不太好写。其实呢,写实类的书也不是不可以写,只是现在的很多网络小说,说是什么都市言情、社会写实,其实都不写实,都写虚,海阔天空的乱想乱写。都是些什么屌丝逆袭高富帅啦,废材称霸全城啦,女总裁爱上小保安啦,我是总裁的小娇妻啦,等等等等,都是这样的书。总之就是各种矮矬穷大翻身,或者是什么青蛙王子之类的狗血剧情。不过也没办法,大家都爱看这个。写这样的题材能火,你也可以试试。就连我写小说,也要加入一些这样的因素,不这样写人家不看。”
宋怜之越听眉头皱的越紧,他心里很是不爽:说是来学习经验,可这学的什么玩意?
“这样的小说,我不想写。”
郑客远看出宋怜之心中的不快。他笑着说:“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抵触这样的东西。觉的这太无聊了。可是你猜怎么着?我还不是在写这样的东西?谁不想成为像鲁迅、托尔斯泰、雨果那样的大作家,写本传世经典?可是现在的人就爱看这样的书。我刚才不是说了吗?现在的人看书都是为了打发时间,谁愿意花心思看那些费脑子的书?那样的书没有市场。时代不同了,鲁迅要是活在现在,搞不好都要饿死。”
郑客远见宋怜之不说话,又说:“你自己也说了,我们这一代人活着辛苦,既然辛苦,看书的时候就应该看些轻松点东西。你在把我们的辛苦写到书里给人家看,谁买你的帐啊?”
“那这样的话,再过五十年、一百年,我们这一代人,不是没人记得了?”
“这你就想多了。古时候,科技那么落后,我们通过考古和书籍一样可以了解历史。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随便一点动作,就可以传播千万里,怎么会不知道我们?不过在历史留下痕迹的只是那些名人、能人,不会知道你、我而已。话又说回来,不记得就不记得,开心而腐朽的活着总比充实而受罪的活着强些,你说是吧?至少现在大部分人都这样想。你想啊,现在大部分人都不富裕,他们在现实中到处碰壁,就想到虚幻的世界来找点安慰,你再告诉他,虚幻是世界里,也没有他想要的结果,他注定就这样苦逼一辈子,你写这样的书还有人看吗?我们不是没有理想,但至少要先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再考虑理想,对吧?毕竟温饱问题是最基本的。”
离开郑客远的家之后,宋怜之心里很不是滋味。
确实,温饱问题才是最基本的。
吴旭问宋怜之:“怎么样?有没有茅塞顿开的感觉?”
宋怜之苦笑一声:“没有,全是茅塞顿堵的感觉。”
“那是什么感觉?”
“我也不知道。”
“那你想好要写什么类型的小说了吗?”
“看样子,只能写点奇幻的,或者是大团圆之类的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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