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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小说网 > 中国梦 > 第6章 中国梦与改革难题攻坚
 
一、最紧迫的是放宽创业就业的改革

城市是多数人梦想的温床,实现中国梦,亿万人要从农村到城市,他们干什么?最关键的是鼓励亿万人民能得到就业,而就业最关键的是需要创业,需要开办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城市人梦和创业及就业梦是二位一体的理想,缺一不可。这是中国数亿人城市化,以及奋斗和争取幸福生活的最主要的途径。中国的大企业,集中度不够,技术装备水平还有差距。但是,中国发展中的第三大结构问题为企业规模结构中小企业发展数量不足,每千人口拥有企业数量为发达国家和东亚一些国家及地区的1/5左右。它们为50个左右,我们仅为12个左右。这也是我们就业困难在企业规模结构方面的一个深层次原因。

中国由于人口众多,劳动力规模庞大,最为迫切的是解决几亿人的就业问题。有就业,才有收入,才有劳动力需求拉动的工资增长,才有支出能力,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有最基本的保障和提高。没有就业,一切便无从谈起。大企业和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同的功能: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因容纳劳动力较多,解决就业,增加收入,富裕人民,安定社会。小企业发展不足的社会,必将是失业率高企、人民生计困难、矛盾冲突激烈的社会。没有创业和就业,中国梦就实现不了,人们关于创业和事业的理想就会化为泡影,希望就会变成失望和怨恨,社会就无法稳定。因此,创业和就业,既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活力,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

如果党和政府想给亿万中国人实现他们奋斗的理想,应当高度重视小企业的发展,制定战略,创造人们创业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应当制定一个小企业十年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最高级别的国策。国家发改委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协调各方面的体制和政策,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增加就业,降低失业率。因此,建议把目前在工信部的中小企业司,升级为高半格的小企业局,重新划为国家发改委的一个机构。

鼓励创业,发展小企业,有一个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非常重要。要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放宽小企业的注册登记等市场准入,允许非登记备案制的个体和小企业存在,适宜于住宅中创业的要允许;大规模清理政府各部门和各行政事业性机构对小企业的收费罚款项目;改革规范收税方式并减轻税负;严厉规范政府各部门及其行政事业性机构的行为,防止寻租情况发生;在中央与地方分类分层进行银行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区小银行,并限制它们的规模,为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其他还包括:给小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土地和场所;改革教育体制,发展职业教育,开设创业课程;劳动、财政、民政等部门对创业培训进行支持;建议废除目前原则性很强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一部实用性强的《鼓励创业和促进小企业法》。

三个最为重要的方面是:一定要在工商、环评等各方面审批和监督管理体制上让开办和经营企业有宽松的环境,不要让想创业的太难而却步,办了企业的因繁多的交叉混乱执法而倒闭;一定要大规模地清理政府和行政性事业机构的收费,切实给创业和能增加就业的小企业减税,不要让微型和小企业因税负太重而停业或破产;一定要打破金融垄断,大力发展社区小银行,使微型和小型企业能融到资,不要因这些小企业或者在高利贷、地下钱庄、黑社会那里融资而成本太高,发展艰难,资金链断裂而破产,或者根本就贷不到款。如果工商等注册审批制度不进行深入的改革,对人民创业设置的审批和核准还是太多;如果不将一些收费的政府和行政部门用财政拨款供养起来,质监、环保、卫生防疫、路政等部门想方设法从微型和小型企业中收费;如果税务部门口头上讲给微型和小型企业减税,实际上还是对微型和小型企业吃干榨尽,甚至收过头税;如果金融体系还是大银行,还是在办不伦不类的所谓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而不发展确实能给微型和小型企业贷款的社区小银行;那么,数亿人的创业、就业之梦,数亿人的富裕之梦,中国社会的安定,将可能会葬送在注册审批、高昂的税费和僵化垄断的金融体制上!如果真因高失业和人民生活困难而造成社会动乱的大事时,我们还能追究这些死守部门利益而拒不改革、拖延改革和变相改革的责任吗?

二、最核心的是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中国梦,与政府有关的是,人民将收入的一部分纳税,交给政府,应当交多少,如何交?政府得到交纳的税收后,要向人民提供公共服务,要进行国防、外交等支出,政府要组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还要对不发达地区和低收入者进行转移支付。当然,政权本身也要费用维持其运转。关键的是,支出中,多少花于公共服务等项目,多少花于政权本身的运转?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中国体制改革的核心,它既涉及经济体制和机制,又与政治体制有关。而未来许多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一个前提。然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又是一项艰难的改革,因为它关系到每个居民、各自阶层、党政及行政性事业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因此,改革有理想的方案,但是最后在各个利益方面的博弈下,会妥协成什么样的方案,会妥协成什么样的结果,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可以确定地说,没有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特别是没有改革的成功,就没有中国改革的未来,中国也很难建设成一个公平、正义、善治的现代国家。

应当尽快调整和改革税制结构,鼓励创业和就业,抑制炒买炒卖、靠资产食利、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行为。中国目前的税收结构,主要征税对象为企业,深究起来,我们实行的是一种鼓励依靠资产食利,鼓励污染和浪费性使用资源,而不鼓励创业和创造财富的税费政策。这种税费结构,从结果上看,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价值理念,与科学发展观,根本上是相悖的。因此,改革措施可选择:一是个税起征点不动,累进税率逐级下调,最高降低至30%。二是开征财产税,主要征税对象和行为:房产和其他不动产,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行为及其额度。三是开征资源和环境税,有重点地开征各种资源税,包括使用空间(如航空线路和无线频道等)资源税,将目前一些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改革为从价计征,并提高资源税的税率;开征环境税,包括企业的各种排放税、家庭的排污水费和垃圾处理税等等。四是改革目前地方政府的房地财政收入渠道。废除目前的土地和房屋财政收入体系,将其替换为向土地和房屋交易征税,向房屋保有环节征税,开征房地产交易增值税和房产税。

目前,全部政府实际收入占GDP的比例高达34%左右,党政公务支出比例占全部政府支出比例的40%左右。按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负担能力,以及与大部分发达国家行政开支比例相比,显然是太高。因此,(1)考虑中国还是一个生产力并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收入在政府、居民和企业中的合理分配,特别是改善居民分配比率过低的状况,政府在中国还没有进入发达国家行列之前,其全部收入不得超过GDP的30%。在这样一个严格的法律指标限定下,处理好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速度的关系,处理好国家收入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关系。财政年收入增长速度,在财政收入不得超过GDP30%的红线下进行安排。(2)修改《预算法》,将党政公务及行政性事业开支比例不得超过15%作为一项法律规定确定下来;并且,还需要制定和颁布一部《国家政权和事业人民供养法》,使国家政权机构和人员的无限膨胀受到法律的约束。

应当将党政及行政事业开支比例,从目前的占总支出40%左右,逐年压缩2%,到2021年时,争取使这一支出比例下降到18%的水平上。即使这样,还与发达国家中政府行政公务支出最高水平的国家相当。党政及事业单位的“三公”消费,特别是用车制度的改革,这样一个人民意见很大的问题,其体制十几年得不到改革,而且问题越来越严重,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十二五”期间,我们的党,我们的人大、政协,我们的政府,能痛下决心,能有勇气,能有魄力,来坚决推进这方面的改革,以消除社会深恶痛绝的顽疾吗?我认为,财政真正民主化,真正公开并阳光化,限制政府收入的上线,限制党政公务和行政事业开支的比例,是解决“三公”问题的最好途径。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和财力让渡给国家后,对公共权力是怎样运用的,特别是钱是怎样花的,需要有一个极为透明的制度来满足公民作为纳税人的知情和监督权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的一项最基本的权益。因而,财政是不是公开透明,是不是由人民来批准和监督,是反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因此,未来要完善人大和政协财政预算方面的审查机构,形成科学的辩论审批程序,特别重大事项应当举行社会听证,各级政府的预算,除涉密的,一定要出版和在网上详细公布,以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绕不过去的是土地制度改革

对于普通的传统中国人来说,梦想中的日子无非“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之类,而这些都仰赖土地之利。因此,土地是每个人最赖以生存的基础。在当下中国,土地问题同样是实现中国梦路上绕不开的一个问题。近年来,各地进行村庄整治,为了从农民的宅基地获得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拆迁、占补平衡过程中,一方面确实给建设腾出了很多土地,但另一方面也造成很大的社会矛盾。从法理上讲,拆迁条例和物权法是矛盾的,拆迁条例强调公共利益,物权法要保护私人财产。现在看,发展经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搞建设,没有土地肯定不行。目前村庄的占用面积大概为2.7亿亩,大量的土地被村庄低效利用,土地浪费很大,而且村庄占用的都是很好的耕地。如果能从中整理出1亿亩土地的话,对我们节约耕地,推进城市化意义非常重大。

然而,拆迁条例和物权法有冲突,节约土地和土地拆迁有矛盾,两难问题的形成,根源在国有集体土地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这种土地制度导致地方政府圈地、囤地、卖地的积极性高涨。把50年、70年的租金一次性收起来,一年内花掉,现任领导不管下任的发展条件,财政收入是不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总有结束的时候,根据我们的研究,到2040年,假定中国有15.5亿人口,80%住在城市里,需要1.8亿亩土地,现在城市建设占地7600万亩,还需要增加1.1亿亩。土地总有饱和的时候,城市总有建完的时候,建完以后,土地财政就枯竭了。地方政府今天热衷于圈地,未来财政肯定要枯竭,也很可能导致全国性的财政危机。

现在拥有住房的城市居民的土地使用权最长70年,实际上就是交了70年的租金,并没有真正的产权。问题在于70年以后怎么办。土地出让70年、50年,按当时的低价收取土地出让金,对企业而言,工业用地有不同的地价,有的3万元,有的5万元,工业用地最高也就20万,因为不是财产,只能按无形资产在会计账目上进行分摊,分摊到70年以后,1亩地按照历史价格是3万—20万,但是70年以后地价可能是3万—20万么?涨十倍,甚至百倍都是有可能的。按照土地法的规定,企业再使用,必须再进入土地出让程序,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不缴土地出让金,企业就得关闭。实际上企业是交不起的,到那时,企业会发生大规模的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会失业,形成严重的社会动荡和危机。

同理,居民住宅到期后,也会面临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尴尬问题,否则使用权将收归国有。实际上一个住宅楼中有退休的,有失业的,有低收入的,数亿居民别说是到期地价上涨的款额,就是目前这样高的出让金,都是交不起的,如果国家强制执行,会使大量居民流落街头,无家可归。另一面,如果所有企业和个人都交不起,国家就不收了的话,国有土地制度就形同儿戏。

目前的土地管理制度在未来可能导致财政的不可持续,在金融系统内会导致大量的呆坏账。因为很多企业有负债,企业倒闭,贷款就还不上了,包括一部分居民,如果银行有住宅抵押的贷款,如果使用年限到期,失去现在的使用产权,则也会形成呆坏账,最后导致银行金融危机,货币体系不稳,形成经济危机。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现在城市居民的住房有产权证,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没有产权证,城市居民可以用自己的住房抵押贷款办企业,但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却不能抵押、入股、变现,不能使自己的资产退出后成为购买城市住宅能力的一部分,也不能成为到城市创业资本的一部分。而中国台湾地区、韩国、日本的住宅可以交易,这样就可以换一部分钱到城市里办个小工厂,做个小买卖,可以买得起城市的房子。现在的土地管理制度把农民在城市创业、购买住房的资本来源渠道给堵死了。我认为这是不公正和不平等的,制度设计上有缺陷。

从目前来看,房产税不开征不行,不征不能整治房屋的投机、土地的浪费和财政的不可持续,以及抑制贫富差距扩大。但开征也面临一个问题,现在的土地出让金废不废掉?出让金不废掉,又开征房产税,这是双重负担。这条路坚决不能走,否则老百姓负担更沉重了。开征房产税和土地交易增值税的时候一定要废除土地出让金制度。然而,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而使用权不是自然人和法人拥有的财产,70年只是租金,不能以财产税征税,硬性开征,是违法的。如果开征,由于土地是政府的,国有土地上的房产税只能由政府自己交。这是一个土地产权法律制度上的两难问题。

更加严重的问题是,现在的收入流程为,从农民手中低价征地,或者从其他使用城市国有土地的法人和自然人手中拿地,再倒卖出去,推高地价和房价,政府从中获得收益,实际上是向低收入的农民和没有房子要买房子的个人手中筹集政府的收入,而不对已经买了房屋的有财产的人征税,是一种典型的“抽瘦补肥”的地方财政收入制度。这种体制的后果是,房屋因涨价趋势强劲,成为一种投资和投机品,住房的多套率和空置率上升,土地资源将形成极大的浪费;未来很可能形成15%的有房人,租房给85%的买不起房屋的人,在城市中形成出租食利和承租交利的两个阶层,铸就中国未来两极分化的格局。

那么,如何改革呢?首先,废除政府垄断卖地的格局,取消土地的行政“招拍挂”。所有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不管什么性质,不管是法人拥有还是自然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平等地进入农地、建设用地等交易市场,改变土地供应的行政寡头垄断,平等入市。我们坚决不能走土地私有化这条路,但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创新土地使用权和财产权的实现方式。其次,为了便于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在保持土地国有和集体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延长土地使用权,林地、耕地、改造过的沙漠盐碱滩涂地,其使用权定为1000年;农民宅基地、居民住宅用地500年;工商金融等企业用地300年,形成近似土地财产权。再次,对上述土地的长期使用年期进行确权发证,不论集体土地年期,还是国有土地年期,法律上均视为一种近似财产物权,有继承、交易、抵押、入股、出租等所有财产的物权属性。最后,政府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并取消在土地开发和商品住宅方面的各种费项,合并一些税项,改为征收土地房屋交易增值税和房产税。总之,改革思路概括来说,为延长年期,赋予产权,平等入市,以税代金。

未来彻底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局面为:形成竞争性的土地供应市场,降低地价;抑制房屋投机需求,平抑房价。形成未来政府永不枯竭和可持续的地方财政,防止地方政府圈地囤地、浪费使用土地,并防止通过土地财政扩张滥用土地。现在的土地财政是从低收入者手中收钱,低收入者买房,房价那么高,实际上是这些人贷款替政府纳税。改革后,将会防止现行土地及房屋等财产、财政制度形成的两极分化;使农民的土地财产化,能变现为在城市里创业的资本;避免城市居民无家可归,流落街头;防止企业再交出让金而倒闭引起大规模失业,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社会上游资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用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使改造土地的投资者有土地的长期使用年期,开辟了一条吸收社会资金投资渠道,防止游资冲击房市、农产品市场等。

因此,要尽快改革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当作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样重大的体制进行改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未来国民经济和社会陷入严重的危机,并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

四、资源价格改革必不可少

资源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不可缺少之物,是实现中国梦的物质基础。如果未能处理得当,资源配置就会出现偏差。资源越稀缺,其价格越高,为了控制污染和浪费,为了我们子孙万代,需要在高价格和高税收下强制我们形成与资源和环境约束相适应的生活消费方式。因为我们这样多的人口生活在这样一个狭小和拥挤的家园里,在资源和环境领域,我们现在没有条件,未来也没有余地讨价还价。否则,如果资源和环境使用的价格过低,如果还是消耗资源环境的传统生产技术和生活方式,那么,从长远来看,等待我们的只能是民族集体走向资源环境灾难的陷阱。

我们要理顺资源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思路和任务。我认为,需要推进以理顺资源和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为主的第二次价格改革。如何处理理顺资源和资源性产品价格与民众承受能力、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物价上涨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以资源和资源性产品为主的第二次价格体系改革的关键。从长期看,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资源和资源性产品价格体系的改革。(1)电价改革:无论何种形式的发电,发电的上网价格统一,向工业和服务业销售的电力价格统一;放松电价的管制,电力的终端销售价格,随全社会的物价指数相应上涨,电价与消费价格联动;上网电价要引入竞争机制,煤炭等价格与上网电价联动,上网电价与终端销售电价联动,每年定一个相应的百分比上调上网、批发和终端销售电价。(2)水价改革:居民用水,提高基础水价,规定额度以外的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水费中应当包括排水成本,即治理污染投资、建设、运营、维修等足额的支出;水费中应当包括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对农业供水的成本。(3)气价改革:定价出发点不应当过多地考虑中国过去低气价的惯性,而要更多地考虑中国天然气能源人均低水平的国情,让天然气价格反映供给与需求关系;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天然气价格、国际油价联动,与国际价格逐步接轨,国内气价如果存在超额利润部分,可以考虑以征收较高比率资源税的方式收回;逐步统一工业、商业和民用气价,消除工业用气补贴民用气的现象。(4)粮价改革:不要惧怕粮食产品涨价,以涨价补贴农业,比财政补贴农业效率要高;国家建立粮食平抑基金和粮食储备机制,在农产品价格高时,不采取补贴,抛售粮食,农产品价格低时,以托底价格收购的办法稳定粮食价格;市场形成粮食价格,生产、销售、加工、零售等企业自主定价,是粮食价格形成的正确途径。通过市场供求形成价格、通过批发市场发现价格,通过行业协会引导价格。粮食的现货批发市场、期货交易所对发现价格、形成价格、套期保值等方面有积极作用。(5)地价改革: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政府储备土地,法人和自然人使用的土地,交易中同地同价;废除政府“招拍挂”体制,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不变,所有土地交易时,延长使用年期;土地由土地供给方和需求方竞争性的市场交易机制形成价格,国家对住宅用土地和房屋价格进行宏观调控,使其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以及合理的房价收入比相适应。

五、社会活力与公平分配需要国有经济改革

实现梦想是为了享受梦想的成果,而如果梦想的终点是不公平的分配,则人人皆会失去动力。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国企改革。学界对国企改革看法很多,如国进民退,国有企业垄断,造成分配不合理等等。那么,下一步怎么深化改革呢?

资本继续社会化。我们大型国有企业的改革,总体方向不应当是将国有资产变成家族私人资本,也不应当是国有资产做大做强,而是要进一步社会化,变成社会资本。国有资产继续社会化的意义在于:

(1)国有经济从竞争性的领域中退出。(2)继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将大部分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领导,逐步由过去的组织部门代替市场选择,改革为交由市场选择为主。社会化的公司,就是公众公司,企业领导的业绩和其他方面,都应当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行政监管、出资人监管和资产运营分开。需要改革的是,进一步清理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明显和隐性具有的行政权力;取消对国有企业在体制和政策等方面的特殊关怀,国企、民企和外企,都应当公平对待;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平等对待。国有资产出资人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以出资人的身份派出董事长、财务总监和监事会主席等。这里需要处理党管干部与出资人部门管干部,以及党及出资人管干部与市场选择干部的关系。国有资产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将出资人国有资产行政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分离。第二个层次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它的具体形式主要是国有控股公司。

有学者提出,国有金融资产也应当统一由国家管理。金融国资委应由国务院设立,和国资委一样,作为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成立金融国资委,委员会可以统筹考虑国有金融资产的布局和规划,提高国有金融资产的运营效率;可以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能够兼顾市场公平与公正;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授权经营,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监管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离。金融控股公司代表国家履行国有金融的资产所有权。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我认为,也应当严格管理起来。一是在财政部建立台账制度,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具体按照管理范围,对于全国行政事业国有总资产、中央直属行政事业总资产和各省行政事业国有总资产,根据增减、折旧报废等情况,建立统计和台账制度;二是对党务行政,纯拨款的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分门别类进行管理;三是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分配标准、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收益等等,都要纳入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四是与国有工商企业资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一样,也应当向人大进行报告,报告的内容是,行政事业资产投资、使用、效率、处置等情况,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投资和使用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国有资产预算及收益分配改革。国有工商和金融等企业建立国有资产预算,以及资产、负债等核算系统,要建立向政府和人大的财务报告制度;所有的国有工商和金融企业,都应当向国家上缴利润,利润的比例应当视不同的情况,在50%—90%之间;逐步将国有企业资产社会化,从市场上获得售出资产的收入,用来补充社会保障基金。

推进国有资产民主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即国有工商企业资产管理,包括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应当划归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管理。国资委,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委员会,归人大管理,国有工商和金融企业的董事长由人大任命。财政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除了向人大进行国有资产预算和国有经济财务报告外,一个重要的制度设计是,由第三方审计国有工商金融企业的成本。这实际是国有资产管理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于国有经济领导年薪、职工工资、成本核算、价格调整等事项进行人大内,或者人大组织社会听证。凡是国有企业的经济信息,包括年薪、工资、年金、成本、重大投资、盈利和亏损等等,除了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一律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栏目公开,任何公民都有权查阅信息。

六、资源和环境约束怎么应对

要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实现每个人的梦想,资源环境之压力可想而知。中国达到发达国家发展水平时的资源和环境消耗趋势,即使按照工业化国家中的低资源环境消耗水平,中国在未来的30年中,将消耗全球50%左右的石油、天然气、钢铁等资源,形成全球50%甚至更多的碳排放。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在发展及生活方式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方面,应当选择什么样的道路呢?

中国现在13.3亿到未来15.5亿这样规模巨大的人口,目前看来,在发达国家示范的效应下,与发达国家消费模式攀比,消费早熟,正在向着高消费转变。然而,我们这样一个人均国土和各种资源相对较少的国家,能支撑一个美国似的,居住花园泳池别墅、出行轿车、一次性消费、肉食为主、包装过度等这样的高消费模式吗?

中国目前许多资源和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比其他国家低一半,甚至更多,许多有限的资源也是免费和低价使用的。因为大多数人的理由是,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居民的收入水平很低,消费不起高价格和高税收的资源和环境产品,因此,电、淡水、粮食、燃气等居民必需品,包括石油、频道、空间这样的资源环境产品,价格要低,并且要进行控制,不征税,或者象征性地征较低的税。排污这样的行为,付费很低,甚至很多方面的排放不付费。但是,反过来一想,中国资源环境要比世界的许多国家稀缺得多,民为自己争利,是争取自己这一代人的眼前利益,还是要考虑自己子孙世代的利益?党和国家为民着想,执政为民,是为这一代民的眼前利益着想,也是为整个民族世世代代人的可持续利益着想。

人们觉得,在资源和环境领域,公共利益越多越好,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公共的无人负责的造林成活率很低,公共的荒山和沙漠没有人去治理,企业和家庭对公共环境排更多的污水、废气、粉尘、垃圾。如果不将沙漠和荒山长久(如100年以上)地出让给投资者,如果草原和森林等没有产权人,其产权界线没有清晰地划分,如果不规定法人和个人排放权,并且同时规定相邻者的不受污染权和索赔权,那么,会有更多的人去种树和绿化祖国吗?一个所有者及其边界不清的森林和草原,难道不会发生每个人为了自己更多的利益,去过度采伐(甚至盗伐)森林和使用草原,使其荒芜和沙化吗?如果不限定排放权和规定被污染人的索赔权,那么,我们这个家园难道不会变成污染和垃圾的国度?

到底是重点推进城市化节约资源,缓解生态,有利于污染的治理,还是重点发展农村可以节约土地,保护生态,减轻污染?到底是仅仅在工业内部调整技术、工艺、产品等结构,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还是重点从大的一、二、三产业结构进行调整,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控制污染?到底是发展大企业、大项目,利用资本推动经济增长,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还是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劳动力推动经济增长,能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及污染?在理论上,并没有被大部分人认清,在实践上,更是有所扭曲。如果我们将精力主要放在投入和建设农村方面,而忽视城市化的推进;如果我们只是注重工业的发展,特别只是注重重化工业的发展,而忽视服务业的发展;如果我们只是重视资本密集型的大企业和大项目的发展,而忽视能吸收劳动力就业的小企业的发展,那么,从生成机理上看,我们本身运转的就是一个资源高消耗、高排放,生态和环境压力大和污染难以治理的经济和社会结构。

30年来我们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体系,特别是我们也从发达国家引进、消化和再创新了汽车、照明、发电、采暖、制冷、电视、信息等一系列的技术。但是,这些技术中相当大部分,是大规模生产的技术,是传统资源供给和欧美资源环境条件下的技术。就是欧美,现在也在反思这些传统技术的利弊,也在资源环境领域推进技术的进步。但是,我们的一些技术部门、工业部门、持有传统技术的大企业,总觉得新技术不可靠,不成熟;有些传统技术无法超越,新成本太高,市场难以接受。有些技术是新技术,不知道哪个部门来协调;对一项技术的应用、推广、普及和产业化,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起来难度很大,政策很难协同和统一。结果,对于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环境新技术的应用,技术前景似乎光明,但是产业化起来这也难,那也难,无路可走;中央和国务院急,有关部门似乎不急;民营企业有积极性,但是体制障碍很大,国有企业有体制优势,但积极性不高;未来形势相当严峻,眼前似乎并无大忧。结果是,传统技术体系的观念、体制、政策等惯性,使新技术的创新应用和产业化有时寸步难行。然而,如果我们在资源环境新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比资源环境条件比我们还好的发达国家还慢,我们未来还有路可走吗?

因而,中国在资源和环境领域,需要更积极地研发和应用新技术,需要更大力度地调整城乡、产业和企业规模结构,需要更加清晰的产权制度,按照稀缺程度,需要更高的价格,为了控制污染和浪费,需要更高的税收,为了我们子孙万代,需要在高价格和高税收下逼迫我们形成与资源和环境约束相适应的生活消费方式。因为我们这样多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狭小和拥挤的家园里,在资源和环境领域,我们现在没有条件,未来也没有余地讨价还价。否则,如果还是消耗资源环境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技术,如果人口还是分散居住而没有聚集优势条件,如果公共资源和环境界限不清,都无限制地去享受和消耗,如果资源和环境使用的价格过低,税收也是象征性的,那么,从长远来看,等待我们的只能是民族集体走向资源环境灾难的陷阱。我们怎样自己拯救自己,怎样拯救我们的民族不陷于危难之中,怎样拯救我们的子孙和未来?也即面对13.3亿到15.5亿人生活水平的提高,财富的日益增加,而资源和环境约束又是非常之紧张,未来我们走什么样的发展和生活道路,我们怎么办,不能不是我们这一代人思考的头等重大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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